关于钟小巍继承钟庆儒名下房产(1-54-17-4053)的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8-27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钟小巍申请继承钟庆儒的不动产(产籍号:1-54-17-4053、坐落:铁东区湖南街91-69、建筑面积:42.48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钟庆儒生前无遗嘱。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11月27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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