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晓莉申请继承其配偶韩维锋名下房产(2-14-379-3071)的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7-16

继承公告

      申请人张晓莉申请继承其配偶韩维锋名下的不动产(产籍号:2-14-379-3071 、坐落:铁西区三道街136号;建筑面积:112.04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韩维锋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7月16日2019年10月16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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