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申请人万慧斌申请继承其父母万铁汉、夏静华名下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10-114-3053、坐落:铁东区对炉街2251;建筑面积:77.18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其中包括转继承人万宏亿声明万铁汉、夏静华 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0月8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