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张东富,将坐落;立山区朝阳三街4栋4层25号,产籍号:3-55-82-204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24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