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鞍国用(2009)第402208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