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申请人腾桂凤申请继承其配偶刘秀山名下的不动产(产籍号:3-44-345-2021、坐落:立山区建国东路415-15号;建筑面积:89.84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刘秀山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9月13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