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9年5月5日张瑜来我中心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产籍号44-46-52-3252,该商品房为张瑜于2012年11月29日购得,开发商于2012年11月24日开具全款收据,张瑜于2013年10月22日结婚,于2018年2月14日离婚(张瑜陈述该段婚姻期间对该不动产无约定),离婚协议书中对该房产无约定。现就张瑜婚前不动产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19年5月2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