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峰办理产籍号1-26-142-115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提供虚假婚姻关系证明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4-28

我中心于2011年8月5日受理了房屋产籍号为1-26-142-1152的预告登记申请,申请人高峰提供户口本婚姻状况为未婚,并办理其单独所有的预告登记。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提供的婚姻证明为1995年1月23日的离婚证和2015年3月9日结婚证,申请人两次提供的婚姻材料相悖。现申请人高峰声明现提供的婚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现经婚姻双方当事人约定此房屋产权为高峰与时玥共同共有。我中心对上述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30日(2019年4月28日-2019年5月28日)内提供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中心提出异议。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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