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达办理产籍号42-112-54-114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提供虚假婚姻关系证明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4-23

我中心于2017年1月19日受理了陈达房屋产籍号为42-112-54-1141的预告登记申请,申请人陈达提供户口本婚姻状况为未婚,并办理其单独所有的预告登记。在2019年1月10日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提供的婚姻证明为2016年9月28日的结婚证,申请人两次提供的婚姻材料相悖。现申请人陈达声明现提供的婚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现经婚姻双方当事人约定此房屋产权为陈达与明欣怡共同共有。我中心对上述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30日(2019年2月22日-2019年3月24日)内提供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中心提出异议。若无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受理。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2月22日-2019年3月15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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