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金鹤办理产籍号3-22-426-226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提供虚假婚姻关系证明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4-12

我中心于2016年7月18日受理了房屋产籍号为3-22-426-2262的预告登记申请,申请人王金鹤提供户口本婚姻状况为未婚,并办理其单独所有的预告登记。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提供的婚姻证明为2011年11月28日的离婚证和2017年5月19日结婚证,申请人两次提供的婚姻材料相悖。现申请人王金鹤声明现提供的婚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现经婚姻双方当事人约定此房屋产权为王金鹤与杨晓琳共同共有。我中心对上述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30日(2019年4月12日-2019年5月12日)内提供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中心提出异议。公共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5月6日)。

 

申请人: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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