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超所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产籍号: 42-124-17-1052)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4-12

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李超,将坐落铁东区鞍千路910513,产籍号:42-124-17-1052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412201956日)。

  

声明人(申请人):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4-1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