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青继承其母亲曹瑞香名下单独所有的房产(产籍号:1-40-81-5031)的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4-03

继承公告

      申请人李青申请继承其母亲曹瑞香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40-81-5031、坐落:铁东区东民生路17;建筑面积:59.6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曹瑞香 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曹瑞香丧偶至死亡期间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4月3日2019年7月3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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