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赵宪义,将坐落于铁东区钢锋街10栋7层11号,产籍号:1-51-295-107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声明人(申请人):田华顺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