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1日傅东明来我中心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产籍号3-12-273-2121,该商品房为傅东明于2008年9月8日购得,开发商于2008年10月5日开具全款商品房发票,傅东明于2011年9月22日结婚,于2013年3月4日离婚(傅东明陈述该段婚姻期间对该不动产无约定),于2016年6月7日再婚。现就傅东明婚前不动产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19年4月12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