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孙超,将坐落铁东区前进路5栋(所在层为5层),产籍号:1-30-134-705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4月8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