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孔鑫婚前不动产(产籍号:42-108-13-4151)申请办理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3-14

孔鑫婚前不动产公告

 

        2019年__3_月__14_日孔鑫来我中心申请产籍号42-108-13-4151商品房转移登记。经查询档案发现孔鑫实际已再婚,导致与实际婚姻状况不符,现孔鑫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并声明相关情况。现就以上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2019年_3_月_14_日至2019年_4_月_3_),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为其办理转移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_年_3月_14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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