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申请人郑俊申请继承其父母郑忠义、姜素芝 名下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17-90-2062、坐落:铁东区南中华路167-28;建筑面积:142.69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郑忠义、姜素芝 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姜素芝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6月12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