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申请人郑岩申请继承其母亲姜素芝 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25-254-2161、坐落:铁东区中华南路149栋16层25号 ;建筑面积:145.4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姜素芝 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姜素芝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6月12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