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1-31

陈广波因保管不当,将产籍号为43-24-29-1013坐落于千山区鞍海路面积为55.67㎡、第20050526044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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