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狄淑兰申请办理(产籍号2-25-490-1114)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1-28

关于狄淑兰申请办理(产籍号2-25-490-1114)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的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狄淑兰,性别女,身份证号210304195410071244,于2019年1月申请产籍号2-25-490-1114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审查婚姻关系,权利人狄淑兰1999年6月7日离婚,2010年原房屋2-46-140-5032动迁,2012年与周春茂再婚,周春茂于2014年9月去世,其动迁代建费发票日期为2018年10月16日,后狄淑兰提供俩次缴纳代建费的原收据(日期分别是2010年3月2日、2016年12月22日),并声明与再婚配偶对该房产无约定,现我中心对王春英回迁房屋登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向我中心提出异议,如无异议,将为其办理相关登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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