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申请人陈玉华申请继承其母亲刘素清名下的不动产(产籍号:1-34-7-5011、坐落:铁东区工农街19甲栋1层88号;建筑面积:41.0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刘素清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18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