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甘75执1号之四及甘肃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甘75执1号,将房屋所有权人:威海市金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产籍号为:1-28-223-1号证书作废。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