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刘琳,坐落于: 立山区(高新)鞍千路673栋3层3号。产籍号:42-21-32-1033,房屋产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03日至2018年12月24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