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盛春丹袁森,坐落于铁东区新华街10栋2层5号 产籍号:1-11-108-3022,房屋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声明人(申请人):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1月05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