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明继承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8-09-04

关于孙明继承的公告

申请人孙明于2018年8月15日到我中心,申请继承其父亲孙佑民及母亲刘俊珍生前所有房产,坐落于铁东区平安街69栋2层48号、产籍号:42-6-155-3023、建筑面积:65.22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已经声明孙佑民及刘俊珍生前无遗嘱。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30天(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10月4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受理、审核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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