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陈淑芳,坐落于铁东区对炉街35栋4层64号。产籍号:1-10-116-4041,房屋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声明人(申请人):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14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