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申请人洪永权申请继承其因其父亲洪庆勤去世所遗留(产籍号:2-7-351-12、坐落:铁西区六道街76-44、建筑面积:33平方米)的份额,全体继承人声明洪庆勤生前无遗嘱。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9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受理、审核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