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张玉库,将坐落千山区千山西路254栋3层17号,产籍号:2-54-71-203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1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