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穆中华,将坐落于高新区科技路9号101栋17号 ,产籍号:42-2-122-204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17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