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申请人吴伟申请继承其配偶李忠海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3-42-5-5043、坐落:立山区东平山街27-84号、建筑面积:58.19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李忠海生前无遗嘱。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30日(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7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受理、审核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