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申请人刘军申请继承其父亲刘玉书及母亲艾安荣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2-25-36-3021、坐落:铁西区九道街486栋40号、建筑面积:56.41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已经声明刘玉书及刘安荣生前无遗嘱。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30日(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8月14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受理、审核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