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张琳琳,将坐落铁东区园林路14甲,产籍号:1-71-76-2033,他项权利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声明人(申请人):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20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