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李洪波,将坐落铁东区东山街72栋27层37号,产籍号:1-25-255-327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声明人(申请人):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13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