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朴广均,将坐落高新区深峪路12-18号,产籍号:42-87-34-2012,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28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