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李威,将坐落于铁东区明山街5栋1单元31层93号,产籍号:1-72-113-1313,房屋登记证明遗失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21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