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袁惠,将坐落立山区北胜利路107栋1层13号,产籍号:3-15-98-201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声明人(申请人):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2月4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