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张汝财,将坐落铁东区和平路47栋5层50号 产籍号:1-8-88-3052,他项权证遗失,特此声明。
声明人(申请人):张汝财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30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