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李海臣,将坐落:立山区东健身路9乙栋6层81号,产籍号:3-56-36-506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1月1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