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魏小荷,将坐落铁东区绿化街43甲栋4层19号,产籍号:1-47-95-204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9月13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