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李忆平,产籍号:1-28-230-308,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权证。
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细则》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8月7日)。
声明人(申请人):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