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马桂华,将坐落铁东区胜利南路61栋(所在层为24层),产籍号:1-12-124-124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27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