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喻明浩,将坐落于铁东区山南街45-4号、铁东区山南街45-5号,产籍号:1-51-341-4、1-51-341-5,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遗失公告。
声明人(申请人):喻明浩,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17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