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盛加华所有房屋(产籍号1-51-187-1021)的更正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7-05-27

关于盛加华所有房屋(产籍号1-51-187-1021)的更正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盛加华(已去世)的配偶冯素芹2017年5月27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产籍号1-51-187-1021),经审查1997年参加房改时配偶姓名误写为“冯素珍”,现申请人冯素芹提供本人身份证、由鞍钢托管中心及市房改办认证的房改售房更正表,申请更正。将配偶名更正为:冯素芹,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五个工作日后将为其办理房屋产权更正登记。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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