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宋百德(死亡),将坐落铁东区南中华路203甲-8号住宅,产籍号:1-17-17-1024,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继承人宋非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04月27日至2017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