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土地使用权人:鞍山市艺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坐落于铁东区二道街,土地证号:鞍国用2010第101581-1号,地号:d4-10-10-1,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申请遗失公告。
声明人(申请人):鞍山市艺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4月6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