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接待服务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鞍国用1997第10027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中心现对该证书予以公示作废。公示日期为15个工作日(3月2日~3月22日止)。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