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丽侠办理产籍号42-109-70-3091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提供虚假婚姻关系证明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6-02-19

我中心于2013年5月22日受理了房屋产籍号为42-109-70-3091的预告登记申请,申请人金丽侠提供婚姻证明为离婚判决书,并办理其单独所有的预告登记。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提供的婚姻证明为2013年4月1日的结婚证和2013年4月16日离婚证,申请人两次提供的婚姻材料相悖。现申请人金立侠声明现提供的婚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现经婚姻双方当事人约定此房屋产权为金丽侠单独所有,我中心对上述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30日(2016年2月19-2016年3月20日)内提供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中心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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