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丁诗淼、丁晶玉、袁媛不动产权证书 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11-03

关于丁诗淼、丁晶玉、袁媛不动产权证书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0045388


丁诗淼,丁晶玉,袁媛

3-7-169-7

依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辽0304执238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11 月 3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