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宝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4-51-17-21)的遗失公告
崔宝华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4-51-17-21、印刷编号为21101969945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