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9-11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2

2120147885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行


42-72-36-2061

依据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辽0302执恢366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09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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